《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原则,提供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倪照鹏、马锐、韩子忠、阚强、黄韬、吴丹、鲁云龙、薄建伟、朱惠军、肖蓉、高维娜、谭远林。 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査硏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为...
关于明确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各科室: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和总队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经支队研究决定,现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关要求暂行规定如下: 一、关于支队与大队之间消防监督执法管辖权限的划分 (一)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管辖权限划分 1、支队(含湘江新区办公室)管辖权限: (1)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岳麓区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以及下列规模的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①建筑总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②建筑总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③建筑总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楼,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④建筑总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 审批窗口单位 宁乡县公安消防大队 窗口电话 0731-88980119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请加入宁乡县消防政务QQ群组(327735316),便如下载电子档相关申报表格。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8〕3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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